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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南京分行2月18日对外宣布,从2月25日开始,“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将扩大到江苏省全省范围。
此前的2018年,这项改革分别在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进行试点。如今,根据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人行总行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按照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分批取消的渐进式方式,扩展到江苏、浙江两省。
银行账户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获取各项金融服务的重要前提,其安全和便捷对企业经营发展意义重大。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在全省范围内的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这一改革的本质,是提升银行账户服务水平,更好的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对支持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江浙两地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不仅经济总量领先,更是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以江苏为例,到2018年12月末,江苏省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69.73万户,占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95.23%。其中,2018年,企业共新开立许可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68.07万户。
改革后,企业开户平均时间将大幅度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最快可达0.5小时。
改革后,对企业来说,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企业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以及撤销取消许可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银行应当收回原开户许可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
此外,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同时进行的改革是,取消企业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付款业务的账户生效日制度,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人行南京分行发言人表示,改革后,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企业银行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职能,实施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做到“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
以“事中”看,则要求银行建立健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控合规制度和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做好企业账户风险监测和后续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限制或者终止可疑账户业务;建立企业账务核对机制,对账频率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企业超过对账时间未反馈或者核对结果不一致的,银行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发现企业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等异常情况,并有权采取措施适当控制账户交易。
有企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有利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更为优质、便捷和安全的账户金融服务。对银行来说,有利于银行开展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账户创新业务,强化银行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优化银行账户服务长效机制。
上述发言人还表示,当前江浙两地各项前期工作都已经就绪。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银行账户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及时总结扩展至省域范围的改革经验,为全国推广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另据人行总行有关通知, 其他各省(区、市)、深圳市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信息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