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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两则通知,分别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6月1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继海南成为经济特区、建设国际旅游岛、打造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跨越,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两部门明确海南自贸港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对《方案》的具体落实。
《方案》以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
《方案》明确指出,要推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数据安全等6个方面的自由流动,并且对现代产业体系、税收制度、社会治理、法治制度、风险防控体系等在内的11个领域做出了具体建设部署。
纵观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为代表的税制安排是最大的亮点。《方案》对货物贸易实施零关税制度,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税制改革,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方案》要求,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对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门户。
海南是农业大省,农业是海南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海南在特色热带农产品的生产与出口贸易上具有优势,自由贸易港建设将为未来的农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方案》提出,要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这被列入“高新技术产业”。
近年来,海南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一中心,两区和三基地”建设规划。“一中心”是指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两区”是指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三基地”分别是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
海南在农业对外开放上已经迈出了先行一步,并且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未来的自由贸易港建设必将为海南农业发展带来更多新机遇。
一是带来优惠政策与资金支持。二是带来广阔的国内外市场和国际合作交流机会。海南热带农业与全球农业,尤其是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东盟国家热带农业发展的互动融合会明显提高,将为海南农业科技、农业资源的输出打开广阔的国际市场。三是带来人才和技术集聚。自由贸易港建设不仅会吸引更多的国际农业科研机构、大公司进驻,也将为海南带来更多的创新创业和就业机会。四是简化审批助力农产品通关。《方案》要求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这将降低农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压缩船舶进出港时间成本。五是促进农产品出口。自由贸易港将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优化航运路线,增开航线航班,提升运输来往的便利化水平,进而促进农产品的出口。
未来海南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业的发展,应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利用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优势,提高农产品质量。二是利用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做好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和推介。三是大力发展多类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龙头企业。
(信息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