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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试点方案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就已上报,经过了反复完善修改,并加入了新思路,基本上吸收了《指导意见》的核心精神,在具体推动措施和计划安排上还结合了当地的经济结构和经济特色。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会议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对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扎实履行中国政府对《巴黎协定》的承诺,应根据需要突出重点,有序探索推进。
会议决定,在、江西、、、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以试验区落实顶层设计
过去几年间在各方共同推动下,我国绿色金融迅猛发展,多个领域实现了创新和突破。
6月14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曹玉书在当天举办的“2017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融资论坛”上表示,绿色金融不仅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融资,还兼顾支持环境改善,应对资源解决高效利用等多层目标,为各国金融事业和试题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路径与合作空间。
从顶层设计出发,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10月,由中央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批准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不仅为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指导,也为各种金融要素的配合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借鉴。
在国际合作层面,中国的绿色金融事业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去年2月,由中国主导的g20金融研究小组,推动绿色金融一体写入g20公报之中,促其达成了国际共识。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去年,中国海内外共发行绿色债券共计2300亿元人民币,在“绿色债券元年”就成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占全球绿债发行量40%左右。
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上也不断有所突破。最新进展是6月12日环保部和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教授史英哲认为,这次选择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个不同区域的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在全国统筹的考虑下,希望地方政府积极参与,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建议。
据悉,试点方案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就已上报,经过了反复完善修改,并加入了新思路,基本上吸收了《指导意见》的核心精神,在具体推动措施和计划安排上还结合了当地的经济结构和经济特色。
被选为试验区的五省区过去几年也不断出现绿色金融创新。以民间金融发展好的浙江为例,浙江省早在2014年就选取衢州开展绿色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根据浙江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熊涛6月13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目前,浙江省绿色信贷余额达到7443亿元,在全省各项贷款中占比超过9%,而且资产质量优良。
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多元化
5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被安排了5个主要任务。
第一大任务就是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史英哲表示,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在实际业务层面没有太大问题。从国外来看,在2012年成立了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是英国政府全资拥有的一家银行,用来解决限制英国绿色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市场失灵。
作为首批接受《赤道原则》的跨国商业银行,汇丰、花旗和渣打等知名国际银行都在决策层面设立了相应的绿色信贷专责机构。
国内首家《赤道原则》银行(,)2006年就涉足绿色金融业务,如今不管是流程还是组织架构上都有专门的绿色金融业务条线。
根据兴业银行数据,截至2017年4月末,该行已累计提供绿色金融融资12048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达5670亿元,不良率0.38%。
史英哲称,中外都有成功经验,因此国家希望通过政策促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首先要有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意识,并推动有想法的机构赶紧设立绿色金融部门。如此,将吸引更多资本进入绿色金融领域,这也代表国家或者监管层的一个态度。
对于鼓励小额贷款、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史英哲分析称这是希望尽可能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来共同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专业支持处处长陈亚芹分析认为,从整个体系建设来看,银行的信贷等产品支持还是主要的,但从产品创新、服务多元化、绿色环保产业不同投融资类型来看,国家还是希望各种金融机构都能来服务绿色金融发展。试验区方案中特别提到这一点,表明国家还是希望能呈现百花齐放的绿色金融产品的服务体系,产品体系能够多元化。
(信息来源:和讯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