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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基础设施投融资等体制性问题,7月31日到8月2日,国家发改委派出调研组赴多地进行了调研。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941亿元,同比增长43%。但是全国投资放慢明显,其中基建投资更是突出。1-6月全国基建投资增速为7.3%,相对去年同期的21.1%增速大幅回落。其中,公路投资增速仅为1%,铁路投资为0.1%左右。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刘慧勇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国并不缺钱投资,地方政府虽然卖地收入高,但是缺乏投资资金,这是因为存在体制问题。中国土地开发和投资还不能有效结合,这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资金问题,而是政策有限制。
上半年全国基建投资放慢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派出多路调研组,对基础设施等很多投融资问题进行调研。
近期调研更加集中,其中7月31日至8月2日,投资司与中咨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赴河南、湖北、江西开展基础设施投融资实地调研。调研组依次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座谈。
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的消息指出,发改委深入了解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交通与水务等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单位对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推动平台公司转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了解,这些调研对基础设施集约化规模化运营,以及交通和水务领域投融资模式等进行了探讨。
7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指出,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会议提出,要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外商再投资鼓励政策,加快已签约外资项目落地。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要对接发展和民生需要,推进建设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上半年,全国基建投资放慢。发改委数据显示,2018年1-6月,公路水路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05.5亿元,同比增长1.4%,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27.1亿元,同比增长0.1%。
某市城建ppp研究人士告诉记者,地方政府从事基础设施建设有三个资金来源,一个是发债来融资,这需要额度;另外就是用财政资金,这需要财政资金充裕;最后是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但是上半年全国ppp项目进行清理,目前受到影响。
社会资本进行投资的时候,项目本身也需要银行贷款,今年上半年对全国ppp项目进行清理,银行资金支持放慢。此外,一些地方通过ppp变相融资、违规举债,导致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加,这对促进投资增长不利。
上述城建ppp研究人士认为,下一步要继续规范ppp的运作,有地方债券额度的地方,可以通过规范的方式进行运作,同时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投资方等要提高ppp专业知识能力。
基建投融资为何出现问题
今年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864亿元,同比增长43%。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4441亿元,同比增长8%。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90亿元,同比增长13.7%。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投资资金出现问题?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公路发展中心主任虞明远告诉记者,土地涉及到不同的性质。按照法律,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出让,要出让的话需要改变为国有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性质需要进行招拍挂。
要解决地方收入大增、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关键还要进行体制改革,使得土地开发的资金能用于项目投资,同时项目需要有投资回报率。
一位水务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城市水务领域的投资因为有回报,投资资金不是问题,如果投资资金不够的话,政府可以进行补贴。但是农村水务投资难度大,如果是一次性挖河等投资,没有经营性项目很难盈利。
据了解,基础设施领域缺钱投资,并不是融不到资金,而是按规定无法进行投资。比如修建地铁后沿线土地开发的收益,按照香港的模式是可以给地铁公司的,北京等地也进行类似的尝试。但是在很多地方,无法通过土地开发来获得投资资金,因为土地开发指标难以获得,即使获得指标,按照规定拍卖后的收益不能直接全部用于地铁等基础设施投资。
目前,地方在进行探索。
据湖北日报的消息,2014年初,石首长江大桥引进了中铁建大桥局、葛洲坝集团、中交二工局3家央企入股,占股32.5%,为大桥建设带来6.5亿元资本金,此后10多个项目如法炮制。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还与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成立湖北交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高速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资源策划开发旅游项目。
刘慧勇指出,政府可以通过发债的方式获得投资资金,或者通过税收的方式进行偿还,本质上是一回事,关键是在政策设计上不能管得太多。
有专家表示,很多高速公路等项目回报率不是很高,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有难度。如果要对公路附近的土地等项目进行开发,这些土地未必能被政府收回,即使收回了按照规定不一定能进行商业开发。
根据财政部2017年的文件《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尚未进入采购阶段但所属本级政府当前及以后年度财政承受能力已超过10%上限的,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因此地方政府财力不够,不能随意用ppp模式,这也影响了各个项目的投资。
(信息来源:21经济网)